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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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00930450631/2023-0215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分类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2023-05-11
  • 有效性/截止日期有效

【专家解读】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三级主任科员岳朗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解读。

问:什么是特种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问:为什么要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存在较大的危险性,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或者纳入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通过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提高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前预防、化解事故风险,及时控制、消除事故危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问: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分类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按照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特种设备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

问:多长时间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应急演练?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各相关力量之间的配合沟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常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

相关文件: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图文解读:《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